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查找并推动解决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工作存在的问题,着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增值,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25〕69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自查自纠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河南工程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下一条:关于开展校内分散采购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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