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分散采购行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廉政风险,按照工作安排,学校将对各单位分散采购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分散采购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各单位落实采购政策、内控制度、采购流程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其中存在的控制风险,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改善措施,从而进一步规范学校分散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
二、检查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货物、服务、工程等分散采购项目,主要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采购金额在1万(含)-5万元的项目,2024年1月1日以来采购金额在1万(含)-10万元(不含)的项目。
三、检查内容
1.本单位分散采购组织领导、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2.分散采购项目的申报、评审及采购结果备案情况;
3.分散采购过程规范性情况,包括项目批复、采购方式、评审程序、采购结果等;
4.是否存在将同一财政年度、使用同一经费,刻意以分散采购形式多次采购同类标的、且累计采购金额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限额,“化整为零”规避学校集中采购的情况;
5.分散采购项目的合同执行及档案管理情况。
其中采购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的项目清单为:
(1) 分散采购申请
(2) 采购文件
(3) 所有供货商的投标文件正本
(4) 分散采购备案表
(5) 采购合同
(6) 验收资料
采购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项目清单为:
(1)分散采购申请
(2)经济立项审批表(预算5万以上需要)
(3)分散采购公告书
(4)分散采购评审报告
(5)所有参与单位的营业执照、技术参数响应表、一次报价表和二次报价表(如有)
(6)采购结果备案表
(7)采购合同
(8)验收资料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自查阶段(3月4日—3月30日)
各单位根据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按项目将相关纸质材料立卷归档。填写《河南工程学院校内分散采购自查表》,于3月31日17点前,将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工程学院校内分散采购自查表》纸质版报送至招标采购科(综合楼813-1),同时将《自查表》电子版发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邮箱HNGCXYZBB@163.COM。
(二)现场检查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按照上述检查范围和内容到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分散采购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准备,按照通知安排的时间节点,做好本单位分散采购项目的自查梳理和各项目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分散采购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科超 0371-6250316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