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分散采购专项检查的通知-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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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校内分散采购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5年03月04日 15:33  点击:[]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分散采购行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廉政风险,按照工作安排,学校将对各单位分散采购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分散采购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各单位落实采购政策、内控制度、采购流程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其中存在的控制风险,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改善措施,从而进一步规范学校分散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

    二、检查范围

    2020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货物、服务、工程等分散采购项目,主要为2020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采购金额在1万(含)-5万元的项目,202411日以来采购金额在1万(含)-10万元(不含)的项目。

    三、检查内容

    1.本单位分散采购组织领导、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2.分散采购项目的申报、评审及采购结果备案情况;

    3.分散采购过程规范性情况,包括项目批复、采购方式、评审程序、采购结果等;

    4.是否存在将同一财政年度、使用同一经费,刻意以分散采购形式多次采购同类标的、且累计采购金额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限额,“化整为零”规避学校集中采购的情况;

    5.分散采购项目的合同执行及档案管理情况。

    其中采购时间为202011-20231231日的项目清单为:

    (1) 分散采购申请

    (2) 采购文件

    (3) 所有供货商的投标文件正本

    (4) 分散采购备案表

    (5) 采购合同

    (6) 验收资料

    采购时间为202411-20241231日的项目清单为:

    (1)分散采购申请

    (2)经济立项审批表(预算5万以上需要)

    (3)分散采购公告书

    (4)分散采购评审报告

    (5)所有参与单位的营业执照、技术参数响应表、一次报价表和二次报价表(如有)

    (6)采购结果备案表

    (7)采购合同

    (8)验收资料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自查阶段(34日—330日)

    各单位根据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按项目将相关纸质材料立卷归档。填写《河南工程学院校内分散采购自查表》,于33117点前,将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工程学院校内分散采购自查表》纸质版报送至招标采购科(综合楼813-1),同时将《自查表》电子版发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邮箱HNGCXYZBB@163.COM

    (二)现场检查阶段(41日—415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按照上述检查范围和内容到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分散采购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准备,按照通知安排的时间节点,做好本单位分散采购项目的自查梳理和各项目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分散采购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科超 0371-6250316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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