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国有资产管理处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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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职责

    2024年03月05日 09:07  点击:[]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资产运营中心)部门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全校国有资产的综合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制定并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及招标工作制度。

    二、负责编制学校国有资产规划做好涉及资产类重大事项的论证和计划安排等工作。

    三、负责学校土地、房屋及各类资产入产登记工作,办理资产调配、转让、处置、捐赠、接收等,维护和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负责组织全校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综合评价及稽核检查等工作

    五、负责监督学校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营建立健全学校经营性资产、校内服务性资产的报备、审核、收益上报等制度,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负责学校各部门资产配置审核工作,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和审核工作

    七、负责组织政府采购和招标工作。

    八、负责国有资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做好资产数据的统计及上报。

    九、负责国有资产及政府采购管理队伍建设,做好使用单位业务人员的指导与培训。

    十、承担上级对应职能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十一、完成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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