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招投标与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拟订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招投标专家库的规章制度;
2.配合制定采购计划,统计采购意向,负责受理、审批采购与招标项目申请,对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等进行审核、备案、申报;
3.负责集中采购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监管,加强对分散采购项目的指导和结果审核备案;
4.负责办理采购与招标项目委托代理事项,组织采购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项目评审和信息发布;
5.负责校内“采购招标评审专家库”和“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等信息库的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准入、监督考核机制;
6.规范做好采购与招标项目的合同文本上传及公示备案工作,并进行支付推送;
7.受理投标供应商对采购项目的询问或质疑,并按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处理及答复工作,配合投诉项目的调查;
8.做好招标与采购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归档、借阅等工作;
9.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采购制度流程,做好采购与招标环节的内部控制与监督,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廉政建设;
10.完成上级对应职能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对学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进行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
3.负责招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资产处置工作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5.按照学校和上级部门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资产出租出借事项的报备报批手续。
6.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等工作。
7.负责监督学校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营,建立健全学校经营性资产、校内服务性资产的管理制度,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8.完成上级对应职能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