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建立评价考核制度,提高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现将填报《河南工程学院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此评价表格适用于我校03、04类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通用和专用仪器设备,如没有则不填。
2 请各有关院部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 《河南工程学院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表格及填表说明见附件)。
3 表格填报的时间范围为2013-2014学年,即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4 将填好的表格于2014年12月17日前上报至国资处(纸质表格必须签字盖章,电子表格发送至hngcxysbc@163.com)。
国 资 处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