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加强资产规范化管理,做好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14年度国资处有关院、部工作考核通知如下:
1、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国资处监督、抽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2、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河南工程学院2014年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要求(见附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如实填写到相关表格。(统计时间从2014年3月至今)
3、将自查结果(相关表格)经所在教学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4年12月10日前交国资处(电子表格发至国资处邮箱hngcxysbc@163.com)。
国 资 处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