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收到《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豫财资〔2020〕12号),我校荣获“2019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 “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出台了有关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使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行为有章可循。及时修订《河南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购置、处置、转移及资产负责人变动交接等程序,按要求完成了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
本次获评是对我校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认可。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