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代理服务质量,根据《河南工程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邀请若干家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组建“河南工程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库”,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期限与合作数量
1.服务范围:河南工程学院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及咨询服务。
2.服务期:三年
3.合作数量:本次合作分为工程类库和货物及服务类库,其中工程类5家、货物及服务类7家;每个参选单位报名时仅可选择一个类型参与。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
2.具备招标采购代理资格,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的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具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能力;注册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具备CA证书,熟悉电子化采购系统的使用及具备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公告与组织开评标活动的能力。
3.在郑州市区有固定的场地:独立的开标室(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固定的录音、录像、投影等设施齐全且效果良好);独立的评标室2间及以上(每间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固定的录音、录像、投影等设施齐全且效果良好);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有专人负责的独立档案室。
4.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需拟派一名负责采购代理业务的负责人,拟派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50岁(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该负责人近三年一直,从事采购代理工作,原则上服务期内不得更换,全面掌握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规政策以及招标采购相关知识。(提供2019年9月以来在相关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1年9月1日以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代理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采购项目共5项业绩。
6.拥有相应的专家库及管理办法,库内专家必须是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或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专家。
7.2019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代理服务资格。对“较大数额罚款”的界定,参照财政部(财库〔2022〕3号)文件规定执行。
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查询时间为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等完整的报告。)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 至 2022年9月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以在指定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的采购代理机构库参与报名,否则均按无效报名处理;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参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参选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服务周期采购代理机构库遴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请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连同报名所需材料一并发送至河南工程学院招标办指定邮箱HNGCXYZBB@163.com,发送完邮件后,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邮件名称统一为“所属库类别+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向各报名合格单位邮箱发送电子遴选文件,请各单位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2年9月7日9:30(北京时间)
2. 提交地点:河南工程学院龙湖校区综合楼1楼A114房间(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1号)
3.提交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完整。
五、遴选程序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9月7日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工程学院综合楼1楼A114房间
3.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分响应文件评审、实地及项目负责人考察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评审:专家对申请单位递交的申请文件按报名类别分别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依据具体见评分标准。专家评审结果工程类前8名、货物及服务类前11名的单位进入下阶段,因家数不足或最后排名相同而超过的均进入下个阶段。
第二阶段实地及项目负责人考察。成立考察小组,对第一阶段入选的代理机构进行实地以及项目负责人考察。
最终按专家评审、实地及项目负责人考察得分之和进行排序,工程类前5名、货物及服务类前7名的申请单位入选采购代理机构库,因家数不足或最后排名相同而超过的均进入代理机构库。
4.结果公示:本次遴选结果将在河南工程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网站公布。
六、联系事项
1.联 系 人:薛老师 吕老师
2.联系电话:0371-62503169
3.邮 箱:HNGCXYZBB@163.com
4.地 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1号(河南工程学院综合楼8楼813-1房间)
七、特别说明
1.本公告内容在“河南工程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网站发布,其他媒体如有转载,邀请人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5日。
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是直接派往学校具体负责采购代理项目的工作人员,入库后服务期内不得更换,采购代理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不得挂名或委托;因情况特殊确需变更的,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应仍需符合资格条件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并经邀请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将从采购代理机构库中清除。
3.对响应人的资格审查贯穿合作邀请和后期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响应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库资格。
4.本次邀请活动是邀请人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本着优中选优兼顾公平的原则,选择对高校招标采购业务熟练的代理机构,从事学校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进行管理的自主行为,既不是政府采购项目,也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也不属于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 号))的清理范围。
5.本次邀请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6.本次邀请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邀请人所有。
河南工程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22年8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