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商城采购程序
(一)采购准备 采购部门采购前需先落实经费后方可采购;5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按《河南工程学院经济活动立项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立项后实施。
(二)采购部门选定意向商品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需求调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查询需求商品,确定意向产品品牌、型号。
(三)确定供应商
1.坚持厉行节约和最低价优先原则确定供应商。
2.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的网上商城项目,由采购部门自行比价选择供应商。 网上商城商品拟成交价格明显高于项目采购部门单位前期调研考察的其他商家或平台同一品牌、相同规格型号、相同技术参数的商品最低价格的,采购部门可以根据前期调研考察最低价格与网上拟成交供应商议价,如议价成功,根据议价结果成交;如议价不成功,采购部门可以申请采用线下方式实施采购。
3.金额在 30(含)—100 万元的网上商城项目,由招标办组织比价协商,具体流程如下:
(1)招标办在收到采购申请后,在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主页公示采购需求及报价要求(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2)采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招标办邀请潜在供应商,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河南工程学院网上商城报价表》,并以纸质文件形式按要求报送到指定地点(技术条件具备后网上报价)。
(3)在规定报价时间截止后,由采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招标办、监督小组共同完成公开报价,报价最低者作为成交供应商。
(四)确认下单
30 万元以下项目由采购部门操作员进行电子下单采购,30万元以上(含)项目由招标办联合采购部门操作员进行电子下单采购。
(五)签订合同
供应商确认电子订单后,系统自动生成合同,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实现自动公告和备案。
(六)供应商供货
供应商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所购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采购部门应在到货后5 个工作日内对实物进行验货。
(七)校级验收
金额在 10 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部门自行组织验收。金额在 10 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先进行部门预验收,通过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财务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采购部门等组成校级验收小组共同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八)资产入账
所购商品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按学校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
(九)资金支付
采购部门应当在到货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45 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并支付资金。资金支付须采取公务卡、转账或支票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