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摸清资产家底,提高学校固定资产使用效能,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大力推进低效固定资产盘活处置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实施方案》(教办财〔2025〕7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拟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全面摸清资产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我校的资产状况,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二、工作机构
为保证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清查质量和效率,学校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次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统筹安排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各项工作。
组 长:张瑞林
成 员:国有资产管理处、各职能处室及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
三、清查基准日
以2025年9月30日为固定资产清查的基准日。基准日之后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不列入清查范围。
四、资产清查主要内容和工作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的主要内容为我校全部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并制定相关核实工作方案,各单位(部门)组织本单位(部门)人员做好配合和具体对接工作。
(一)准备阶段
1.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负责提供各单位(部门)自查资产明细表、资产盘点专用二维码,配置本次资产清查专用信息系统。
各单位(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资产盘点对接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的联系方式。
2.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资产清查明细表、盘点专用二维码先行进行扫码上报,摸清本单位(部门)资产家底,掌握资产权属情况、资产存放位置等信息,做好清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资产实物清查阶段
1.清查时间
2025年10月27日—2026年1月27日
2.清查小组成员与被清查单位(部门)分组情况
清查小组组长:耿凤英 张存花
第一组:
成 员:(联络员)张浩 手机:13838242891
(会计事务所)曹腾飞 手机:17659918323
被清查单位(部门):老校区管委会、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图书馆、离退休工作处、基建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校医院)、纺织工程学院、化工与印染工程学院、新型功能材料研究院、印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纺织新产品技术研究中心、纺织大数据分析关键技术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材料工程学院、力行书院、笃行一站式学生社区、软件学院、河南功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组:
成 员:(联络员)闵小雅 手机:15837628712
(会计事务所)陈卫星 手机:18340350508
被清查单位(部门):知行一站式学生社区、敏行一站式学生社区、服装学院、管理工程学院、会计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外语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中心)、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人文政法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建筑装配化产业研究院、中原服饰文化与产品创新设计研究中心。
第三组:
成 员:(联络员)王珏 手机:13939006507
(会计事务所)黄媛媛 手机:17839118665
被清查单位(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档案馆、法制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中心、资助中心)、巡察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评估督导处、课程中心、招生办)、科研处、发展规划处(学科办、申硕办、示范校建设办、高教所)、审计处、实验室管理处(文科实训中心)、保卫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会、团委、学报编辑部、创新创业学院(校友办、外联办、就业办)。
第四组:
成 员:(联络员)耿凤英 手机:13838020181
(会计事务所)李妍 手机:15738509690
被清查单位(部门):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公共计算机教学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理学院(公共数理教学中心)、体育教学部、工业软件学院(工业软件产业学院)、工业软件产业研究院、矿山安全与绿色开采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生态环境治理研究院。
3.单位(部门)自查步骤
资产清查小组制作、发放被清查单位(部门)的自查资产明细表和本次固定资产盘点专用二维码等。按以下步骤开始自查:
(1)第一步:被清查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安排人员将领取的盘点专用二维码按照一物一签原则粘贴到本单位(部门)的全部资产上。
(2)第二步:使用手机对盘点二维码进行扫描,对照该实物名称找到资产明细表上名称,在扫描后弹出页面填写该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品牌、规格、位置、数量、使用人、状态等信息,同时上传1张能够显示规格型号的近景照片、1张显示资产全貌的远景照片,提交即可完成自查。
特殊情况处理:如出现在本单位(部门)有实物但资产明细表上无此资产,则在填写信息时勾选“部门盘盈”。
4.资产清查小组复查步骤
(1)工作人员按单位(部门)进行扫码复核,核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品牌、规格、位置、数量、使用人、状态、资产照片等信息是否正确,不准确的进行修正处理。
(2)按部门、房间进行复核,每一个房间,需要再次核对每个资产是否已贴上盘点标签,避免漏登资产。
(3)由于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对盘点中出现交叉的单位(部门),请涉及到的单位(部门)做好对接工作。
(4)每完成一个单位(部门)复核,出具部门核实结果。
(5)根据核实结果出具《河南工程学院2025年资产清查核实结果确认书》(见附件1),由所在部门签署后收回资产清查小组。
(三)盘点结果汇总分析阶段
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根据资产核实情况,汇总全校盘盈、盘亏数据表,结合各单位(部门)自查报告分析查找原因(具体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询问经办人、查找原始凭证等),比对盈亏结果,避免出现同一资产在A单位(部门)盘亏、B单位(部门)盘盈,实际为无盈亏的情况。向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核实比对结果后,出具最终核查结果。
(四)数据调整阶段
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对照最终出具的核查结果,对数据库中的电子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修改,更新数据库信息。
(五)总结清查结果
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会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会计事务所,对盘亏、盘盈数据进行重点审核,形成核查报告,提出管理建议,报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五、特殊情况处理
(一)盘盈固定资产处理
清查出的因历史原因而无法入账的无主财产,应依法确认为国有资产的,报经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增加录入到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同时通知财务以盘盈形式入账,并对实物资产加贴资产标签,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
(二)盘亏固定资产处理
对出现的盘亏固定资产,由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单位(部门)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积极主动配合资产清查办公室工作,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务求实效。各单位(部门)针对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章立制,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河南工程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