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范围内试运行资产管理公物仓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低效闲置资产使用效益,提升资产管理效能,更好地服务学校各项事业发展,避免资产重复购置,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河南省教育厅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实施方案》(教办财〔2025〕72号)等有关规定,学校拟在全校范围内试运行资产管理公物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理念,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建立健全跨层级、跨部门、跨单位调剂资产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公物仓调余补缺、共享共用作用,大力推进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处置,不断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
二、公物仓管理
公物仓管理采取“线上+线下”“实体+虚拟”的融合管理模式。线上为虚拟公物仓,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增加“公物仓”模块,由国资部门管理;线下为实体公物仓,由各资产使用单位建立并管理。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调拨手续后,由公物仓资产申请单位与原资产使用单位进行线下交接。
三、公物仓资源库征集
为推进公物仓业务开展,面向全校征集公物仓资产。应纳入公物仓管理的资产包括:
(一)连续3个月以上未使用或使用频次过低的仪器、设备、软件等资产;
(二)单位未经批准超过配置标准配置或占有的资产;
(三)无法满足教学、科研、办公要求但还具备使用价值的资产;
(四)经批准因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由学校出资购置,后续不再使用的资产;
(五)经学校批准临时设置的机构(含工作专班)集中购置,撤销后不再使用的资产;
(六)其他应纳入公物仓管理的资产。
四、工作流程
(一)资产入仓
各单位将符合上述公物仓管理的资产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公物仓”模块提交入仓,系统审核后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
公物仓入仓资产定期通过校园网、工作群面向全校公布。
(二)公物仓查询与资产调出
有资产配置需求的单位,应首先统筹本单位自有资产解决,自有资产无法满足的,可登录资产管理系统“公物仓”模块查看仓内资产,找到满足需求的资产后提交资产调出申请。公物仓资产无法满足需求的再考虑配置。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完成系统审核后,资产申请单位凭系统打印的资产调出单与原资产使用单位办理实物资产移交,相应资产管理责任同步移交。
具体业务流程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公物仓资产退仓
已入仓的资产如需退仓,应由资产权属单位在“公物仓”模块提出申请,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后退仓。系统操作流程参照资产调出流程。
五、注意事项
1.为提高低效资产盘活处置效率,在公物仓展示满3个月的资产,学校将根据需要将其纳入省“调剂共享平台”进行调配。
2.公物仓资产征集工作长期进行,动态调整。大型会议或校临时机构所需资产配置应优先从公物仓选配。
公物仓使用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联系。
联系人:王珏 62509071
附件1:公物仓运行流程图
附件2:资产管理系统公物仓模块操作指南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