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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招标采购(非网上商城采购)流程
2020-10-14 16:11  

一、5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不含)项目招标采购流程

    1、立项:采购单位按照《河南工程学院经济活动立项管理办法(修订)》要求进行项目立项,并填写《河南工程学院经济活动立项审批表》。

    2、招标手续审批:立项完成后,填报《河南工程学院项目招标申报审批表》。经审批后连同立项手续及招标所需技术资料一并提交到招标办备案。

    3、招标文件制作:采购单位根据审批的招标方式,到国资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相应的校内招标采购文件模板,并自行制定招标文件及采购公告。

    4、发布招标公告:采购单位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提交到招标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招标办统一发布招标公告。采购单位负责招标文件的领取或出售工作,并于开标前提前准备好开标所需相关表格,如签到表、二次报价表、结果审批表(相关模板可到国资处下载中心下载)等。

    5、开标、评标: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开标工作(不少于三人的评标小组),开标地点统一在综合楼A114房间(招标会议室)。开标过程须邀请国资处、财务处、审计处相关人员参与监督。

    6、结果审批:评标结束须填报相应的结果审批表,并由评标小组及监督签字确认结果。将结果审批表报国资处审核后,由主管校领导签字确认。

    7、结果备案:将结果审批表复印件(原件自留报账用)提交招标办备案。

    8、中标公示及合同签订:采购单位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满后签订合同。

    9、合同履行,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合格正常运行15日后,采购单位填写《河南工程学院验收申请表》,牵头成立验收小组(国资处、审计处、财务处、经费主管部门等),填写《河南工程学院固定资产验收报告 》,依据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组织现场验收。

    10、固定资产录入

    11、付款

 

二、1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以下(不含)项目招标采购流程

    1、立项:按照《河南工程学院经济活动立项管理办法(修订)》要求进行项目立项,并填写《河南工程学院经济活动立项审批表》。若采购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除立项外还须按照《河南工程学院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论证,并填写《河南工程学院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责任书》。采购单位在组织项目论证时,须对项目实施方案、运行条件、相关设备的性能、质量、数量,价格定位,市场供应情况、具体技术参数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招标采购项目前期论证,避免出现缺项、漏项等问题。技术参数制定时,除单一来源采购外须至少三家以上品牌满足需求。

    2、招标审批:立项完成后,填报《河南工程学院项目招标申报审批表》。经审批后连同立项手续及招标所需实施方案或技术资料一并提交到招标办备案。

    3、招标文件制作:招标手续及技术资料齐全后,由招标办统一制作招标文件初稿,并返回采购单位确认。(初稿制作时间约两到三个工作日。)

    4、招标文件确认:采购单位确认招标文件后,出具《招标文件确认函》提交到招标办。(招标文件确认时间视采购单位修改文件效率而定,通常为三到五个工作日。)

    5、发布采购公告,出售采购文件。(从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到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竞争性谈判、询价公告至少三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至少10天,公开招标至少20天。)

    6、开标、评标:开标、评标过程由国资处统一组织安排,且全程由审计处或财务处进行监督。

    7、发布中标公告,发布中标通知书。(质疑期为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答复期为自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投诉期为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若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该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8、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公示期满后,采购单位结合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9、合同履行,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合格正常运行15日后,采购单位填写《河南工程学院验收申请表》,牵头成立验收小组(国资处、审计处、财务处、经费主管部门等),填写《河南工程学院固定资产验收报告 》,依据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组织现场验收。

    10、固定资产录入

    11、付款

 

 

 

 

二、100万元以上(含)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流程

    1、立项:按照《河南工程学院经济活动立项管理办法(修订)》要求进行项目立项,并填写《河南工程学院经济活动立项审批表》。

    2、重大项目论证:按照《河南工程学院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论证,并填写《河南工程学院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责任书》。采购单位在组织项目论证时,须对项目实施方案、运行条件、相关设备的性能、质量、数量,价格定位,市场供应情况、具体技术参数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招标采购项目前期论证,避免出现缺项、漏项等问题。技术参数制定时,除单一来源采购外须至少三家以上品牌满足需求。

    3、采购意向公示:项目经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批复后,采购单位应按规定填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模板》(国资处下载中心)报招标办进行采购意向公示,采购意向公示不得晚于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公告)前30日。

    4、招标审批:立项完成后,填报《河南工程学院项目招标申报审批表》。经审批后连同立项手续及招标所需技术资料一并提交到招标办备案,手续不全者不予接收。

    5、项目申报:招标办收到招标手续后,到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进行项目申报。(一般项目申报时间约为两个工作日,单一来源采购、进口设备采购、新建建筑物等项目,申报周期约为15个工作日)

    6、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办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制作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初稿,并将招标文件初稿反馈给采购单位进行确认。(招标文件初稿制作周期约两到三个工作日)。

    7、招标文件确认:采购单位确认招标文件后,出具《招标文件确认函》提交到招标办。(招标文件确认时间视采购单位修改文件效率而定,通常为五到七个工作日)

    8、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代理机构预约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场地,上传招标文件定稿,并于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从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到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竞争性谈判、询价公告至少三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至少10天,公开招标至少20天。暑期等特殊时间段,场地预约时间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情况可能延长,目前最长场地预约时间为40天。)

    9、开标、评标:招标办组织人员参与开标、评标,开标、评标全程由审计处或财务处进行监督。(若项目废标,则须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0、发布中标公告,发布中标通知书。(质疑期为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答复期为自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投诉期为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若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该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11、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公示期满后,采购单位结合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2、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须及时将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交招标办进行合同备案。未及时进行合同备案的项目将导致政府采购延期付款或无法通过政府采购资金支付。

    13、合同履行,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合格正常运行15日后,采购单位填写《河南工程学院验收申请表》,牵头成立验收小组(国资处、审计处、财务处、经费主管部门等),填写《河南工程学院固定资产验收报告 》,依据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组织现场验收。

    14、固定资产录入

    15、付款:政府采购项目付款前,须到招标办进行政府采购资金推送。

 

 

备注:一、招标采购项目从发布招标公告到开标法定最短时间要求为:

1、竞争性谈判、询价为3个工作日

2、竞争性磋商为10

3、公开招标为20

4、单一来源采购为5个工作日

二、可能存在的延缓项目进展的情况

1、招标文件制作:因项目特殊性、复杂性等原因,导致招标文件从初稿到定稿时间周期较长。

2、特殊时间段,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约场地较为紧张,导致时间延长。

3、招标公告发布后,收到对于招标文件中对于资质条件、技术要求等方面的质疑,可能导致项目延期开标。

4、报名家数不足三家或因投标人标书制作不规范等原因导致项目废标,须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5、招标完成后,发布中标公告后,收到质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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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电话:0371-62509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