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加强我校服务定点和协议供货工作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就我校服务定点和协议供货项目申报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 服务定点及协议供货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河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定点、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见附件)执行。
二、 为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范规避政府采购,校属各部门服务定点和协议供货项目申报须按月集中申报,并于每月10号之前将招标申报申请表提交到招标管理科,逾期申报当月将不再接收。联系人:王德山,联系电话:62503169。
三、本通知从2016年3月开始实行。
2016年2月29日
国 资 处